本报讯(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记者王晶)10月15日,记者从《张家口市安全生产条例》解读新闻发布会获悉,2025年10月15日起,《张家口市安全生产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这是张家口市历史上第一部安全生产法规,也是河北省第一个地级市的安全生产法规,是张家口市安全生产领域法治建设的重要里程碑,标志着安全治理工作迈入新阶段。
《条例》共六章四十六条,严格遵循“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的地方立法原则,在细化上位法规定的基础上,紧密结合张家口实际,作出了许多具有地方特色的制度设计。
在构建全方位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方面,为明确各方安全生产责任,形成“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在政府层面,《条例》要求市、县级政府制定负责人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建立巡查督导、约谈、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等制度;在部门层面,《条例》明确应急管理部门的综合监督管理职责与其他部门的行业监管职责,对平台经济等新兴领域监管职责不明确的情况,规定由政府按业务相近原则确定监管部门。
结合张家口的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大数据产业集群、京张体育文化旅游带等区域产业定位,《条例》对危险化学品、燃气使用、有限空间、新兴行业、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领域和场景作出专项规定。此外,在应急救援规范化方面,《条例》详细规定了事故发生后的应急处置流程,明确生产经营单位需垫付医疗费用,并强调必须组织事故警示教育;在履职免责方面,《条例》创新性规定政府及部门工作人员的履职免责条款,既强化责任约束,又保护了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