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拥有对河北国美电器有限公司的1户不良债权资产及对成都市锦江区锦华路1号2栋的一宗商业不动产物权资产,债权及不动产物权的具体金额、状况等情况见下表。截至2025年8月20日,该户债权的抵押物已全部抵债至我司,该户债权本金2,988.41万元,累计欠息(含利息、复利、罚息、迟延履行金等)合计914.01万元,累计代垫费用(含诉讼费、保全费、评估费、执行费等)38.6万元,最终欠息以相关合同、法律文书计算为准。我公司拟对清单内容进行公开处置或与其他不良债权资产组包处置,现予以公告。关于拟处置项目的具体情况,请投资者登陆中国中信金融资产外网查询或与有关部门接洽查询。
序号客户地区债权总额(万元)本金(万元)累计欠息(万元)垫付费用(万元)抵质押物情况(已抵债)保证人基准日
1河北国美电器有限公司石家庄3,902.422,988.41914.0138.60北京鹏泽物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成都市锦江区锦华路1号2栋1-3层商业及地下1层车库,建筑面积共3613.60平国美电器有限公司2025/8/20
方米,其中商业2718.14平方米、地下车库895.46平方米。(已抵债至我分公司,本次处置内容为该物权资产及对河
北国美的剩余债权,目前该不动产内部有大量原承租人放置的家电等电器,租赁合同将于2025年12月31日到期,
具体详细情况可致电客户经理)
合计3,902.422,988.41914.0138.60
注:本公告清单列示截至债权基准日的债权的本金、利息、复利、罚息、代垫费用等金额,除本金外涉及的债务人和保证人应支付的重组收益、违约金、相关费用等按照相关合同协议、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如公告中债务人、债权金额、抵质押物、保证人等信息与实际不符的,以相关合同协议及有效法律文书为准。上述债权及其项下权利义务一并转让。
交易条件为:买受人信誉良好,需一次性支付转让价款并可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
对交易对象的要求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的管理层或其直系亲属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资产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不得参与资产的折价购买。
公告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十个工作日止。
公告期内受理对上述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征询。
受理公告事项联系人:孙经理,电话:0311-89291763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郭经理,0311-89291765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
202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