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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有效层级治理和功能治理提升乡村治理内生动力 ——以赞皇县乡村治理的实践为例 2025年04月18日

□闫翅鲲 马静

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国家向农村转移支付的力度不断加大。国家与农民关系的改变触及乡村社会传统的自治逻辑,乡村治理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和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面临新的时代挑战。

资源下乡背景下,将国家资源输入转化为农村基层治理效能,社会组织的作用日益凸显。在乡村治理这个系统工程中,基层社会的党组织、自治组织、经济组织、各类监督协调组织已经成为提升乡村治理效能不可或缺的载体。但在实践中,各类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治理的职能、分工界定模糊,各自利益分化,无论是纵向的层级治理还是横向的功能治理都呈现明显的“碎片化”特征。协调组织关系,建构整体性的组织治理体系,破解乡村治理过程中的“碎片化”难题,也因此成为资源下乡背景下提升治理效能必须应对的挑战。随着脱贫攻坚任务的完成和乡村振兴战略的全面实施,赞皇县城乡社会组织的数量、规模都持续增长,县、乡政府立足于村庄具体情境,分类精准施策,分别引领县城近郊的城郊村和位于深山区的山区村优化组织治理体系,以有效的层级治理和功能治理提升了乡村治理的内生动力。

明确权责界限,提升制度效力

城郊村的横向组织协调

在资源下乡的过程中,城郊村以其地利优势成为最早争取到政策红利的村庄。县、乡两级政府作为国家政策资源分配的关键环节,也在这一过程中上承国家意志,下应民意诉求,在城郊村建构起良好的层级治理机制。随着农业产业化和就地城镇化进程的推进,率先富裕起来的城郊村社会结构日趋复杂,村庄治理面临制度、人口、公共服务供给等诸多方面新的挑战。尤其是大量涌现的村级社会组织作为多元的治理主体,如何在乡村场域避免零和博弈,实现资源整合,成为城郊村治理亟待突破的瓶颈。城郊村的党组织以其拥有的政治资源、制度资源以及合法性权威资源成为乡村场域的组织核心,积极引领村级组织合作机制的构建与优化,培育村民的合约精神,协调治理机制,破解乡村治理“碎片化”难题。

赞皇县的城郊村是有着悠久组织治理历史的村庄。早在抗日战争时期和解放战争时期,村民自己的自卫组织自卫队、妇女解放组织妇救会、村民自治组织贫协会等就为村庄乃至全县的各项事业作出过重大贡献。新中国成立后,这些村级组织几经更名,仍然在乡村场域中发挥着重要的治理作用。改革开放以来,为应对日趋复杂化的乡村场域治理需求,城郊村积极推动自下而上的村民自治组织建设,在原有村党支部和村委会的基础上又先后组织成立了村民代表会、村民监督委员会、民主理财小组、红白理事会、乡贤议事会等自治组织。为保证各组织参与乡村治理的有效性和协调性,村党支部和村委会还以制度嵌入的方式规范各组织主体的运行。在国家相关法规指导下,各村级组织均制定了组织规章,从组织职责、义务到组织成员产生,再到组织议事程序,都做出了明确界定,有效避免了多元治理主体的权责交叉。

多元治理主体协调互动机制的形成不仅有赖于组织职能的制度化、明确化,更直接决定于组织制度的有效程度。在城郊村这个组织治理的特定场域内,组织规章只有获得了各组织成员即村民的普遍认可和承认才能发挥其应有的效能。因此,通过治理成果的“共享”来激发多元主体“共治”的内在动力,打造制度有效执行的保障机制亦是城郊村组织治理至关重要的一环。在组织规章还不够健全的初始阶段,村党支部以其在乡村治理场域中的权威地位号召、发动广大村民充分发表对村内大小事情的意见和建议,村民代表、监委会、理财小组,都是村民自己选择的“放心当家人”。这些组织的职权落实,成为村民参与乡村治理的主要途径。村庄各项治理举措,包括基础设施建设与改造、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农业产业化和就地城镇化治理策略的选择、村内大额开支的可行性评估等,都是村民以组织化的方式民主协商、决策的结果。村庄治理的参与过程使村民的合约意识得以增强,治理成果的共享又激发了村民作为治理主体的责任感,村规民约、组织规章亦在这一过程中得以不断健全和完善,多元主体共治共享的局面初步形成。

立足制度契机,填补组织网络“结构洞”

山区村的纵向组织协调

不同于城郊村得天独厚的地利优势与良好的经济基础,在自然禀赋和公共服务能力都相对薄弱的山区村,无论是村庄精英还是普通村民,对于国家以惠农项目方式持续投入农村的各种资源均持消极躲避的态度,掌握惠农资源分配话语权的县、乡政府,又在资源分配效率和政绩的权衡中忽略了“先天不足”的山区村。这不仅使山区村错失了争取国家政策红利的先机,而且也未能与乡村社会的快速转型同步,建构起适应乡村振兴发展需求的村庄治理机制,治理主体分散、层级治理架构离散成为山区村组织治理机制的突出特征。县、乡政府对于山区村村级组织软弱涣散、村庄集体经济薄弱、干群矛盾突出等现象回应乏力,与村庄、村民之间处于相互隔膜状态,而这也恰是山区村实现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到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直接掣肘。

从社会学社会网络分析学派的“结构洞”理论来看,山区村组织治理网络中“结构洞”的存在,即作为村庄治理重要组织主体的县、乡政府及各职能部门与村庄、各村级组织、村民之间相互隔膜甚至关系间断是山区村组织治理碎片化的症结所在。对于山区村而言,突破现有治理碎片化困境的核心任务在于村庄组织治理网络中与基层政府纵向组织关系的连接与维系。赞皇县各山区村在努力破解组织治理碎片化困境的实践中发现,处于“结构洞”位置,又拥有信息、资源优势的乡村外来组织力量——驻村工作队,是疏通山区村与基层政府关系、协调纵向组织治理机制的关键。因此,村党组织积极借助驻村工作队的关系枢纽位置,建构起以驻村工作队为连接点,向上与上级政府职能部门紧密互动,向下与村集体、重点帮扶对象直接沟通的纵向组织治理体系,疏通了山区村从脱贫攻坚到乡村振兴转型的路径。

(本文系河北省农村文化创新发展研究基地研究成果)

(作者单位:石家庄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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