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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催收公告 2025年03月05日

按照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与冯周媛签订的债权转让合同,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已将依法享有的对下列债务人、担保人和其他偿付义务人的债权、担保权利及全部其他权益依法转让给冯周媛。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冯周媛对下列债务人、担保人和其他偿付义务人的债务进行公告催收,请公告清单所列债务人、担保人及其他偿付义务人或债务人、担保人及其他偿付义务人的承继人立即向冯周媛履行还款义务(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分立、合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序号 债务人名称 【借款】合同及编号 担保人/其他偿付义务人名称 担保合同/其他偿付义务合同及编号【原贷款行/初始债权人】

1 唐山春秋钢结构制造 天银唐X(借)2018第004-1号 天银唐X(保)2018第004-1号、天银唐X(保)2018第004-3号、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天银唐X(保)2018第004-2号、天银唐(个保)2018第004-1-1号、唐山高新区支行

天银唐(个保)2018第004-1-2号、天银唐(个保)2018第004-2-1号、

天银唐(个保)2018第004-2-2号、天银唐(个保)2018第004-3-1号、

天银唐(个保)2018第004-3-2号

特此公告。

冯周媛

2025年3月5日

唐山市辰元环保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唐春秋、赵晶、唐山市开平区伟业数控精密制造厂、胡建伟、齐艳梅、唐山耐特铁塔制造有限公司、焦希群、艾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