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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期间上坟烧纸引发火灾典型案例 2022年04月01日

又是一年春草绿,又是一年清明时。我们又迎来缅怀先辈、祭奠逝者、寄托哀思的传统节日。

一点星星火,可毁万亩林。春季天气干燥,火险等级高,每年清明节前后,野外焚烧祭扫活动增多,是我省森林草原防火的关键期。来自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的信息显示,近几年来,全国因祭扫引发的森林草原火灾起数,占已查明原因的森林草原火灾总数的39.6%,占比超过农事用火、野外吸烟、炼山造林,位列首位。

河北省林业和草原局提醒您:通过献一束花、植一棵树、清扫一次墓碑等形式追思先人,告别祭祀用火陋习,倡导文明祭祀新风尚。不在林区牧区及其边缘地带燃香烛、烧纸钱,不携带任何火种进入林区牧区,从源头上消除森林草原火灾隐患。

防范森林草原火灾,守护河北绿水青山,从我做起!

2018年4月3日,保定市易县紫荆关镇恩村村民王某某,在上坟烧纸时引发山火。易县森林公安局依法对其行政拘留十日。

(摘自《保定晚报》)

2019年4月5日9时许,被告人杜某擅自野外用火,在石家庄市井陉县南王庄乡南芦庄村西山底泉水头上坟烧纸时,引发森林火灾,致使森林资源遭到严重破坏。井陉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杜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责令赔偿受害人全部经济损失。

(摘自《燕赵都市报》)

2020年3月22日,邢台市临城县黑城乡白某、庞某在上坟烧纸时不慎引燃周围杂草造成大面积山地被烧毁。案发后嫌疑人白某、庞某到黑城派出所主动投案。庞某被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处罚,白某被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处罚。

(摘自“河北消防”)

2018年3月28日,陈某到湖北省襄阳市南漳县薛坪镇南冲村给去世的亲人上坟。陈某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点燃火纸,在未将火纸熄灭的情况下离开,引发山林火灾,造成周围4户村民山林失火。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某过失引发森林火灾,情节较轻,其行为构成失火罪。陈某被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摘自南漳县融媒体中心)

2021年4月3日10时许,王某某在内蒙古自治区锡林浩特市白音锡勒一牧场祭祀时,焚烧纸钱导致周边草场起火,草场烧毁面积达到900余亩,火灾随后被扑灭,未造成人员伤亡。王某某被锡林浩特市公安局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摘自《北方新报》)

(河北省林业和草原局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