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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将稳妥有序淘汰 煤电行业落后产能 2022年02月25日

本报讯(记者信贺宁)日前,省发改委印发《关于稳妥有序做好“十四五”煤电行业淘汰落后产能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继续做好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全面梳理符合淘汰关停条件和服役期满的煤电机组,提出2022年—2024年淘汰落后产能计划。

淘汰机组包含但不限于:单机30万千瓦以下,不实施改造或改造后单位供电煤耗仍达不到全省平均水平(305克/千瓦时)的机组;单机30万千瓦以下,设计寿命期满的机组;在单机30万千瓦及以上热电联产机组供热半径30公里范围内的落后燃煤小热电机组;停运3年以上,不再具备运行条件的机组;违规建设的燃煤自备机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