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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 关于唐山市人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11户不良债权资产包的处置公告 2020年11月13日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务人 所在地 币种 本金 利息 债权截止日 担保方式 当前资产状况

1 唐山市人达房地 河北省 人民币 398,497,153.3095,590,057.91 2020年10月31日 北京景扬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韩文君、张桂芳;唐山市人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唐山市路南区国防维持经营

产开发有限公司 唐山市 道2-18号新天地购物乐园34840.47平方米商业房产及其占用的10794.1平方米商业土地使用权抵押;唐山市

人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北大实业商业楼”位于唐山市路北区新华西道43号3033.58平方米商业土地使用

权及其31223.99平方米在建工程抵押

2 唐山景扬现代物 河北省 人民币 99,999,999.4018,598,306.242020年10月31日 北京景扬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韩文君、张桂芳;唐山市人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唐山市路南区南新维持经营

流发展有限公司 唐山市 道南侧33647.95平方米商业土地使用权抵押

3 唐山市君瑞联合 河北省 人民币 10,000,000.00 2,266,697.98 2020年10月31日 北京景扬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韩文君、邱家辉、邱晓芳、魏志信、高芸、陈国栋维持经营

农贸市场有限公司 唐山市

4 唐山市煤建有限 河北省 人民币 10,000,000.00 2,191,752.66 2020年10月31日 北京景扬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韩文君、张鹏、赵巧、费志清、马文辉、陈国栋维持经营

公司 唐山市

5 唐山市人达新天 河北省 人民币 10,000,000.00 2,241,986.07 2020年10月31日 北京景扬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唐山市人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韩文君、李建波、陈国栋维持经营

地经营管理有限 唐山市

公司

6 唐山市君瑞物业 河北省 人民币 8,000,000.00 1,767,644.35 2020年10月31日 北京景扬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韩文君、陈国栋、孟良、贾娜、甄文柱、赵金平维持经营

服务有限公司 唐山市

7 唐山市南新道水 河北省 人民币 7,000,000.00 2,761,847.31 2020年10月31日 北京景扬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韩文君、杜佳莹、汉亚力、陈国栋;唐山市人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唐维持经营

产品批发市场有 唐山市 山市路南区南新东道北侧369.50平方米商业土地使用权抵押

限公司

8 唐山市海芯电子 河北省 人民币 9,800,000.00 2,511,250.40 2020年10月31日 北京景扬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唐山市人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韩文君、张桂芳、王萍、陈国栋维持经营

有限公司 唐山市

9 唐山泊果贸易有 河北省 人民币 7,800,000.00 1,998,750.18 2020年10月31日 北京景扬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唐山市人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韩文君、张桂芳、田明、陈国栋维持经营

限公司 唐山市

10 唐山中冀物资有 河北省 人民币 9,800,000.00 2,511,250.40 2020年10月31日 北京景扬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唐山市人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韩文君、张桂芳、陈国栋维持经营

限公司 唐山市

11 唐山天酬商贸有 河北省 人民币 7,800,000.00 1,974,429.81 2020年10月31日 北京景扬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韩文君、张桂芳、张勇、陈国栋;张桂芳名下坐落于三亚市亚龙湾公主郡三期维持经营

限公司 唐山市 6幢的两套公寓(房产所有权证编号为三土房(2013)字第02710号,房地产面积为121.22平方米抵押,三土房

(2013)字第10333号,房地产面积为121.22平方米抵押

合计 578,697,152.70 134,413,973.31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司”)拟处置以下资产包,特发布此公告。

该债权资产的交易对象须为在中国境内外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应具备注册资本、财务状况良好等条件;交易对象不得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

有受让意向者请速与我办联系商洽。任何对本处置项目有疑问或异议者均可提出征询或异议。征询或异议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

联系人:朱先生、李先生联系电话:0311-88611029、88611305邮件地址:zhujiakai@coamc.com.cn

通讯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山西路83号东方大厦20层邮编:050000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010-66507773(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门)0311-88612091(我司纪检监察部门)

监督管理部门:财政部驻河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电话:0311-83050717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 电话:0311-68098098

特别声明: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本公告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

2020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