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卢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存量浮动利率定价基准批量转换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9〕第30号要求,为进一步推动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工作,深化利率市场改革,我行将对符合转换要求但尚未办理转换的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批量转换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现将有关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批量转换的范围
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办理转换的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批量转换要求但尚未办理完成定价基准转换的参考贷款基准利率定价的存量浮动利率贷款(不包含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军人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贴息贷款)。
二、批量转换原则
(一)加点(可为负值)数值为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值与2019年12月发布的相应期限LPR的差值。
(二)加点(可为负值)数值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固定不变。
(三)等价转换,从批量转换时点至第一个重定价日(利率调整日)(不含)利率水平不变。
(四)在每个重定价日,贷款利率水平由重定价日前一日的相应期限LPR与批量转换时确定的加点数值计算确定。
(五)重定价周期同意转换为12个月。重定价日与原合同保持不变。
三、温馨提示
(一)请您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8月29日(含),在工作时间内,到贷款经办网点办理转换事宜;如您未在上述期间内进行办理,视为您同意办理转换,我行将按照该公告批量转换原则直接进行转换。
(二)如在转换工作完成后,您不希望进行批量转换,请联系贷款经办网点,届时我行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如有任何疑问,请致电0335-7111337咨询,或联系原贷款经办客户经理咨询,我行将竭诚为您服务。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行的信赖与支持!特此公告。
2020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