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康义涵)石家庄市发改委报经市政府同意,疫情防控期间阶段性降低非居民用水销售价格、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和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支持企业复工复产,预计将累计降低企业用水用电用气成本约3.86亿元。
从2月1日至6月30日,除高耗能行业用户外,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电价、大工业电价的用户,统一按到户电价水平的95%结算;从2月22日至3月31日,将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由3.45元/m3下调为3.3元/m3。自4月1日至6月30日,将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下调为2.86元/m3;自4月1日至6月30日,非居民用水销售价格由8.94元/m3调整为8.56元/m3,特种行业销售价格由49.73元/m3调整为47.31元/m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