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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强集中起诉公判 9起涉嫌危险驾驶案 2019年07月24日

本报讯(通讯员刘金英 闫芳)为进一步强化夏季交通安全,日前,武强县检察院就近期发生的9起酒后危险驾驶案集中提起公诉,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些案件,并当场依法宣判,被告人于某华、张某龙、刘某、张某等9名危险驾驶犯罪人员分别被判处1个月或3个月的拘役,并处2000元或4000元的罚款。

集中开庭时,武强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驾校的40多名学员参加旁听。法庭上,检察官以案释法,详细讲解了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的相关法律规定、司法解释、社会危害性及相关量刑规定,敲响了“交通安全无侥幸”的警钟,营造绿色交通、绿色驾驶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