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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规范山区教育扶贫工程困难学生补助发放工作 确保真正贫困的山里娃上学无忧 2018年10月22日

本报讯(记者李建)近日,石家庄市教育局、扶贫办、财政局、民政局、残联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山区教育扶贫工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了申请条件和申报程序。

《通知》要求,山区六县要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的申请条件,规范学生申报与审批程序,并严格审查学生的证明材料,没有相关证件证明者不得纳入资助范畴,确保真正贫困的学生享受到优惠政策。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须提供扶贫手册、户口薄的原件和复印件;享受特困救助的家庭子女须提供民政部门相应证明材料和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低保户家庭子女须提供民政部门相应证明材料和户口薄的原件和复印件;父母或学生本人因残疾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须提供残疾证和户口薄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村委会证明(村党支部书记签字并加盖村委会公章);父母双方或一方已故,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由实际监护人提供户口薄和村委会证明(村党支部书记签字并加盖村委会公章);家庭成员因病致贫或不可抗拒的天灾人祸,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须提供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病历、票据和村委会证明(村党支部书记签字并加盖村委会公章);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特别贫困的,须提供村委会证明(村党支部书记签字并加盖村委会公章)或由学校家访后出具证明。

《通知》要求,山区六县要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的补助发放程序,组织各项目学校开展学生申请、学校评议、名单公示、名单上报等工作。学生及家长要对提供的证明材料负责,各项目学校要组织学生及家长签订保证书。同时,要求各项目学校组织由学校领导、班主任、学生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对申请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相关证件认真评审,评审小组要在审议通过的名单上签字,注意留存会议记录;名单公示要求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受资助名单、发放方式和评审公示情况报县教育局。

《通知》指出,山区六县教育局局长是山区教育扶贫工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发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主管局长是直接责任人,项目学校校长是项目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发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做好政策宣传引导和管理落实工作。县扶贫部门负责对县教育局提供的山区教育扶贫工程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名单进行网上核实,确认是否属于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民政部门负责对县教育局提供的山区教育扶贫工程享受特困救助或低保的家庭学生名单进行核实,确认是否属于特困救助和低保户。残联负责对县教育局提供的山区教育扶贫工程有重大残疾的家庭学生名单进行核实,确认是否属于重大残疾。财政部门负责筹措资助资金,及时拨付经费,加强资金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