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王林红
大家好!这两天,我省出台了《推进河北省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将持续提升交通安全绿色发展水平,不断提高服务保障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水平。方案中明确指出:建成交通综合运行协调与应急指挥中心、公路水路安全畅通与应急处置系统。结合高速公路建设,同步规划建设交通警务设施。加强交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做好应急物资储备,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就在近日,一段“救护车高速不缴费被拦”的视频在网络热传,救护车上高速缴费问题再度引发议论。大家都知道,救护车是抢救病人的,在路上看到救护车要及时让行。那么,救护车上高速该不该缴费呢?因为缴不缴费发生纠纷,耽误病人救治,该谁担责?
我们邀请了三位媒体记者对此展开讨论。
主持人
各位老师好!就救护车上高速该不该缴费的问题,你们有什么看法呢?
马静(媒体记者):好的,主持人,我觉得救护车上高速不应该收费。救护车上的病人都属于紧急情况,耽误一分钟也可能失去一个生命。高速路上缴费会耽误救治时间,病人不能在第一时间得到良好的救治。人命关天,救护车具有公益性质,应免费,
据我了解,我国自2004年起施行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军队车辆、武警部队车辆、公安机关统一标志的制式警车和抢险救灾车辆免交车辆通行费。另外,进行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运输联合收割机的车辆,同样免交车辆通行费。
钱玉(媒体记者):确实是这样的,多年前哈尔滨就有一起类似的事件。救护车因没交过路费被拦在收费站一个小时,患者死在了家中。国家从法律层面并没有明确规定救护车是否属于抢险救灾车辆,这就导致了各地的差异化。
我认为,高速路收费员与救护车司机因缴费问题影响患者救治和高速路顺畅通行的事件频繁发生,最根本原因是政策不明确、不统一。
冯立华(媒体记者):救护车是守护生命之车,应该呼吁回归公益,成为公众生命与健康的“守护神”。在社会公众观念眼中,为赢得抢救时间,理当免交过路、过桥费,而现实中,救护车并非在免费通行之列,收费通行,并非是无理取闹。在抢救运送途中,不妨本着救人第一的原则,采用先通过、后补缴通行费的方式。
主持人
在缴不缴费的问题上,三位老师都表达了不同的声音,但无论如何,抢救病人才是首位。高速路收费员与救护车司机因缴费问题影响患者救治的事件,可能与相关政策不明、各地要求不一有关。那么,针对这种情况,应该如何加强救护车管理?
钱玉(媒体记者):救护车司机停车与收费站人员进行理论这个行为确实不妥,但最重要的还是政策的制定。应该呼吁对救护车统一实施免费通行政策,为挽救生命争取时间。
主持人:嗯,是的。那立华老师有没有什么不同的想法呢?
冯立华(媒体记者):不管谁是谁非,受到伤害的最终是患者。加强救护车管理迫在眉睫。目前救护车管理方面还存在一些不够规范的问题,缺乏统一的救护车管理标准,比如,哪一级的医疗机构或急救中心应配救护车、救护车应配有哪些装备,驾驶员应具备什么样的条件,这些都不明确、不统一。统一救护车高速路收费标准,需要卫生、交通、公安等部门对救护车进行更加规范的管理,建立严格统一的管理制度,包括救护车的车型、配置标准、对驾驶员的要求等。
马静(媒体记者):虽然国家法律没有这方面的统一规定,但维护救护车执勤的最终目的应该是一样的。生命至上,在生命面前,我们应该争取时间抢救生命,为生命安全“开绿灯”是首要的。高速公路收费站也不例外。从以人为本、生命至上、构建和谐社会的角度出发,为救护车建立免费、快速通行的“绿色通道”,很有必要。但需要相关法律进行明确,同时也需要相关制度的完善。
主持人:多部门加强管理,建立严格统一制度,力保救护车快速通行。这句话说到了点上,毕竟救人是首要目的,为一点高速费耽误时间确实不是什么好事。大家觉得呢?
(三人点头示意:嗯,是的。)
主持人
时代迅速发展,目前许多国家对救护车收取公路通行费普遍采取智能缴费方式,针对这种情况,国外有哪些好的解决办法值得借鉴呢?
方法借鉴
冯立华(媒体记者):据了解,欧盟国家医疗机构的救护车辆都贴有小标签,经收费口扫描后自动缴纳通行费,费用由医疗机构的公共事务费统一支付,不需要患者个人或救护车驾驶员支付。
主持人:的确,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尽快完善相关制度,当再次出现类似情况的时候,病人能够更快、更有效的救治,同时也缩短了时间。
马静(媒体记者):在法国,有明确规定,救护车通过高速公路收费站虽然不免费,但也不用立马缴费,视情况而定,都是先放行,事后再收费。而且费用也可以用社保和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支付。相比较而言,人性化很多。这样既保证了救护车的实用价值,也从各方面彰显了人性的关怀。
之前就看过一些相关报道,并不是所有的国家对救护车收费都是这样规定的,比如在日本,急救车辆使用高速公路时分两种情况,如果救护车在救急情况下,不收取高速通行费;如果只是一般性乘坐救急车辆外出,则需缴费。我认为,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视国情而定。
主持人
是的,从节省时间、抢救生命的人道主义出发,在收费方式上可采取智能收费或先放行后收费等灵活方式,让救护车能够快速通过电子收费通道,这也不失为一种为救护车提供便利的好方法。
各部门能不能扎扎实实推进工作,用钉钉子精神把事做实、做细、做好也是一种考验。就现在来讲,解决好救护车高速路缴费问题,迫在眉捷。
既然救护车不在免费通行之列,驾驶员应当坚守生命至上原则,主动缴费通行,力争为病人赢得更多抢救时间,不可拿病人生命作筹码。
如果现场缴费有困难,可以建立事后定期缴费机制,人命关天的事,几秒钟都耽误不起。希望以后大家能相互理解,毕竟病人的安危是最重要的。
该不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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