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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国寿公布去年典型理赔案例 2018年03月19日

本报讯(通讯员刘辉)近日,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公布2017年十个典型理赔案例,十个案例的赔给付总金额达到1365.4万元。

十个典型理赔案例中个人理赔金额最高的超过514万元,这名被保险人为自己购买了多种保险产品,2017年4月因病身故,中国人寿快速赔付514万元。

资料显示,2017年,中国人寿河北省分公司赔给付金额超过21亿元(数据未经审计,下同),处理理赔案件36万余件。根据行业协会12月的报表统计,中国人寿是2017年省内赔付金额最高的寿险公司。

案例一:被保险人张某,从2008年起,陆续购买了“国寿美满一生年金保险(分红型)”“国寿福禄鑫尊两全保险(分红型)”“国寿鑫福年年年金保险”“国寿鑫福年年养老年金保险”等多份保险。2017年4月,张某因病医治无效身故,中国人寿快速赔付514.7万元理赔金。

案例二:被保险人李某投保了一份“国寿安心贷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2014版)”,保额达300万元。去年,李某因车祸不幸身故,中国人寿及时赔付300万元保险金,解决了其家庭的还款压力。

案例三:被保险人林某,从2000年起,陆续在中国人寿投保“康宁定期保险”“国寿美满一生年金保险(分红型)”“国寿福禄双喜两全保险(分红型)”“国寿福禄双喜两全保险(分红型)”等保险。2017年4月,被保险人林先生因病身故。中国人寿及时给付保险金202万元,为被保险人家庭后续生活提供了保障。

案例四:被保险人王某,2015年购买了“国寿如意随行两全保险”,2016年底,被保险人在国外不幸发生交通事故身故。中国人寿及时赔付120万元身故保险金。

案例五:被保险人孙某,2007年起为自己先后投保了“康宁定期保险”“国寿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2012版)”“国寿防癌疾病保险”等多份保险。2017年5月,被保险人患癌症,中国人寿及时赔付95万元理赔金,为客户的进一步治疗提供了良好的保障。

案例六:2017年10月,被保险人周某所在单位投保了“国寿绿洲团体意外伤害保险(A型)(2013版)”。2017年11月,周某在工作期间意外身故,中国人寿及时赔付70万元身故保险金。

案例七:被保险人周某,2012年6月通过中国人寿电话销售中心购买了“国寿鸿康两全保险(A款)(分红型)”,同时附加了“国寿附加鸿康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A款)”。2017年9月,周某被诊断为重大疾病。中国人寿及时赔付客户50万元重大疾病保险金,解决了客户的后顾之忧。

案例八:2017年5月,被保险人马某的父母通过学校为其投保了“国寿学生儿童定期寿险(A款)”“国寿附加学生儿童疾病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和“国寿附加学生儿童意外伤害费用补偿医疗保险(A 款)(2013 版)”。2017年8月,被保险人不慎溺水身故。中国人寿及时赔付10万元理赔金给被保险人父母,为悲痛的家属送去温暖。

案例九:2017年,被保险人钱某当地的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为该县所有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投保了“国寿附加绿洲住院费用补偿团体医疗保险”。2017年6月,被保险人钱某因病住院治疗,中国人寿及时赔付了3万元的医疗保险金和5千元住院津贴,有效减轻了客户的经济负担。

案例十:被保险人赵某,2017年7月在村委会的组织下投保了“国寿农村小额团体意外伤害保险(2013版)”。2017年8月,被保险人赵某意外死亡,中国人寿快速理赔,将9000元身故保险金赔付给被保险人家人,及时地为客户家里缓解压力。

(为保护客户隐私,案例中客户姓名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