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丽钧)为了落实国家和我省出台的关于对高层次人才、业绩特别突出的优秀人才可实行协议工资制或年薪制政策,日前,河北师范大学出台《在职人员协议工资制方案(试行)》《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人员协议工资制方案(试行)》,并即将组织实施。
根据方案,该校将对部分关键岗位、高层次人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成绩的在职人员在一定期限内实施协议工资制,执行标准为二至四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平均工资水平。若相关人员为校二、三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则执行为期三年的协议工资,在协议工资中提高奖励绩效工资部分。为鼓励青年教师建功立业,方案规定:作出杰出业绩的青年教师,可按二、三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平均工资标准申请执行协议工资。
河北师大相关负责人表示,“协议工资制”的实施,是师大绩效分配体制改革迈出的坚实一步,将对提升学校师资队伍的整体素质及学校核心竞争力将起到实质性的推动作用。